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会议决定,采取措施,促进长沙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防止大起大落;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居者有其屋”。
会议讨论研究了《长沙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长沙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原则通过。
会议决定,采取措施促进长沙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市房地产联系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影响房地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坚持适度从紧的土地供应原则和熟地出让原则,对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地块,原则上不予出让。二是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分配货币化。经济适用住房全面推行货币补贴方式,停止实物分配,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城市居民,在购买普通商品房时,由政府按标准给予货币补贴;提高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三是搞活二手房市场。下调二手房交易综合税;出让二手房并在一年内购买新房的,所交契税、营业税予以全额返还,并由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四是清理税费收取。有关规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按规定应收取的采取一站式收费;服务性收费全部放开,由市场自由定价。五是优化报建程序。六是加快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被拆迁人购置住宅的,其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交易契税。
会议决定,用三到五年时间在全市实施安居工程,切实改善各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有效解决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一是明确住房保障范围。全面摸清全市各类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住房状况(低收入家庭标准由民政等部门研究后确定),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调整住房保障方式。改革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由政府运作改市场运作,由实物分配改货币分配,全面推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采取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以及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