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现场会在株洲召开
周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今天,全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现场会在株洲召开,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一行及参加现场会的各市(州)、县市(区)负责人参观了正在兴建的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和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现场。在龙泉污水处理厂,与会人员现场考察了污水处理流程。浑浊的生活污水,通过改良性氧化沟工艺脱氧除磷,实行污泥脱水后,实现了达标排放。周强充分肯定株洲污水集中处理取得的成绩,他说,对排放到湘江流域的城镇生活污水实施集中达标处理,是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重要标志。
下午,周强出席现场会并作重要讲话,指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我省建设“两型社会”、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大举措,是造福人民、惠及子孙的大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为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建设“两型社会”作贡献。省委常委、副省长徐宪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雅瑜,省政协副主席阳宝华等出席现场会。
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减排任务,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2008年-2010年在全省共新建113个污水处理厂及5500公里配套管网,新增污水日集中处理能力397万平方米,实现全省县城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周强在现场会上指出,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环境保护,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刻认识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事,这项工作事关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事关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事关全省新型城市化的发展。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和家园,保护我们的子孙后代;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是为了促进更好的发展,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周强强调,要科学组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一要坚定目标任务,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经过有关专家和部门充分调研论证后确定的,通过努力完全可以实现,各地必须自我加压,决不能动摇,决不能打任何折扣。二要明确建设原则,坚持政府投入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配套管网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引进社会投资为主;坚持城镇全面治理和流域重点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环洞庭湖地区和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城镇污水的重点治理,开展流域化治理。三要积极筹措资金,原则上以市(州)、县(市)区组织投入为主。在资金来源上,要广开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切实落实省政府与北京首创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按规定开征污水处理费,为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创造条件。四要确保进度和质量,当前特别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所有项目在2008年底之前按要求开工。要严格保证项目质量,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和处理工艺的论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切实抓紧抓好配套管网建设,加大运营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周强强调,要切实落实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责任,健全领导机制,建立责任机制,强化考核机制,齐心协力,求真务实,奋力进取,力争完成和超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为实现全省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徐宪平在会上强调,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科学选择规模和工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工程验收;进一步落实责任,省政府将按照政策规定对有关地方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和奖惩;进一步落实以奖代补、重点工程管理、污水处理收费、加快项目审批等政策,为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省政府秘书长袁建尧出席现场会。现场会上,株洲市政府与北京首创公司签订全面合作的协议。株洲市、长沙市、娄底市和资兴市、麻阳苗族自治县政府负责人作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