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前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14个市州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均超过5000元。
上半年居民收入最高的地区为:长沙市9520.34元,株洲市8055.52元,湘潭市7190.94元。收入最低的地区为:湘西自治州5012.43元,邵阳市5039.83元,怀化市5187.79元。收入增幅最高的前三位为永州市16.8%、常德市16.3%、怀化市16%。收入增幅最低的地区为郴州市7.2%、张家界市9.8%、邵阳市10.6%。
“长株潭”与“3+5”城市群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2008年上半年长沙、株洲、湘潭三个中心城市的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为9031.47元,比全省平均水平7096.05元高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