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台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首次提出“城市管理服务人口”的概念,专家解读这个概念在全国尚属创新,规划所界定的“服务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这意味着暂住人口可享市民待遇。规划同时提出放宽户籍,至2020年深圳户籍人口规模将控制在1100万人,城市资源所服务的人口总量不得突破1500万。(12月3日《南方都市报》)
深圳和北京、上海、广州等许多大城市一样,户籍管理非常严格,准入门槛非常高,据最新数据显示,深圳目前人口已超140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00多万,也就是说没有户口的外来人口接近1200万,在各大城市中位居榜首。众所周知,目前全国大中城市入籍的普遍做法是,只有买房才能取得城市户口。深圳平均房价已经突破每平方米1万元,想一想有几个外来打工者买得起房?而许多城市对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泾渭分明”,户籍人口在住房、交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享有诸多优惠待遇,外来人口则无权分享这些城市公共资源。
城市公共服务难以做到一视同仁,有财政上的困难,但笔者以为,主要则是观念问题。一些城市至今仍把暂住人口视为城市过客,认为让他们享受市民待遇有损本地居民利益,甚至于以治安管理为由,要把外来人口赶出城门。
深圳作为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创新“服务人口”概念,将城市公共资源和服务延伸至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在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医疗养老、居住交通等方面提供同质同样同价的市民待遇,这是城市公共服务观念的大转身,是城市理性的回归,也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之大在于城市精神之博大,要有博大的胸襟,宽容的气度。外来人员(主要是农民工)长期在一个城市打工,为城市建设作出了贡献,让他们公平享有市民待遇理应是题中之义.城市为暂住人口公共服务埋单,虽然耗费了一些财力,但换来的是外来人员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宿感、向心力、凝聚力,他们势必更加勤奋、更加努力地为城市工作、服务,创造更大的价值,从而更有利于城市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