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化视野引领城市发展
——关于长沙创新型文化建设的思考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陈泽珲
文化是城市的“根”和“魂”,是城市发展的凝聚力和“内动力”。国内外的历史经验表明,城市特色因文化而灵动、城市精神因文化而彰显、城市风气因文化而形成、城市形象因文化而展现、城市实力因文化而倍增。尤其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文化一体化的背景下,一座城市要转变发展方式、彰显竞争优势,不仅取决于经济建设的“筋骨皮”,更源自于思想文化的“精气神”。如何培育具有强大战略导向功能、力量聚合功能、形象识别功能的创新型文化,来引领和支撑长沙的未来发展,是值得探索的重要课题。最近,宣传战线按照市委“深入查找发展差距,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研讨活动的部署,就长沙创新型文化建设进行了调研和思考。
一、价值追求要以文化导入
一座城市有什么样的价值追求,归根结底是文化在起作用。长沙作为湖湘文化的发源地,曾经形成了“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经世致用、兼收并蓄”的主流价值观,并历经岁月的洗礼而显得光彩夺目。从曾国藩的“无湘不成军”到左宗棠的“身无半亩,心忧天下”,从谭嗣同的“去留肝胆两昆仑”到毛泽东等一大批湘籍革命家的“敢教日月换新天”,无不淋漓尽致地展现出“若道中华国果亡,除非湖南人尽死”式的使命意识,挥洒出“吾道南来,原是濂溪一脉;大江东去,无非湘水余波”般的慷慨豪情。但这种价值追求更多的是过去时,而非现代时;更适应革命年代,而非和平时期;更偏向政治文化,而非经济文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兴起,长沙传统文化在优势和精华不断传承的同时,一些劣根和糟粕也随之显现。反映在价值取向上,有四种不良倾向在影响着城市的发展。一是霸蛮哲学。自古以来,就有长沙“蛮”的称呼。这种“蛮”,表现为彪悍和尚武,在战争年代能够激发民族精神和爱国热情。但在经济建设时期,就表现出一些不合时宜的成份,体现为一种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的倾向。比如在区域发展中,只想唱主角,不愿做配角,容易一蜂而上、简单复制,致使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曾经一段时间内,长沙没有充分融入区域合作大潮,不能说没有文化的影响。比如在市场竞争中,谁也不服谁,宁愿抱残守缺,也不谋求共赢。长沙的股份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一直发展不快,与文化有着一定的联系。还比如在社会交往中,不能抱团取暖、联合作战,喜欢单打独斗、各自为战,历史上的教训也比较深刻。二是里手作派。里手的本意是精明强干、行家能手。热衷当里手是好事,但过了度就会导致自满、自傲和自负。不少所谓的“长沙里手”认为自己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习惯于逞能称强、自我炫耀,甚至大言不惭、自吹自擂。可以说,这种唯我独尊、坐井观天的心理在长沙人身上有很深的积淀。尤其是对外地人有些看不起、看不上,开口闭口说人家是“土包子”、“乡里鳖”。这种自负情结带到城市发展中,就是自我欣赏、自我陶醉,就是小富即安、小进则满,就是甘于封闭、安于保守。改革开放后相当一段时间内,长沙被沿海地区拉开差距、甩在身后,或多或少与这种自以为是的文化意识有关。三是投机心理。对待任何事情,首先想到的是找关系、走捷径,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比较淡薄,与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和法制理念背道而驰。用长沙话讲,就是会“转泛子”、 会“带笼子”、会“绕弯子”、会“使绊子”、会“了难”、会“撮”。比如说不按经济发展规律办事,总是异想天开,总想一鸣惊人。比如说办理日常事务或审批手续,往往不是依程序走、按规矩来,而是热衷于托关系、走门子。还比如城市管理中的一些顽症久治不愈,城市交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屡屡发生,与长期以来形成的“投机”文化不无关系。另外,一些地方的经济环境、投资环境不尽如人意,根子上也源于投机的惯性。四是浮躁习气。长沙人说话嗓门高,喜欢先入为主“丢大的”。“你何解咾”、“你晓得啵”、“我告诉你噻”等口头禅,就充分反映了长沙人说话调子高的特点,在外地人看来多少有些盛气凌人、咄咄逼人的味道。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长沙人在做事方面似乎有些欠缺,往往重唱功轻做功,甚至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既缺乏耐性,更缺乏韧劲。特别是与江浙人相比,长沙人在精细方面的差距就更加明显。这种文化性格,对城市建设和管理是极为不利的。
为此,我们应采取措施根除文化劣根性、树立新型文化观。一是要培育开放包容的文化。海纳百川是一种策略,是一种境界,更应成为一种合作共赢的价值观,对率先发展和全民创业来说不可或缺。以上海和深圳为例,他们对先进文化、先进经验的吸收可谓全方位,这种包容心成就了城市发展的内聚力。长沙在推进率先发展、打造创业之都的过程中,应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看清大局、认清自己,放开视野谋事,敞开胸怀待人,做到讲竞争、更讲合作,当主角、也当配角,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和经济文化一体化浪潮。要积极倡导开放、和谐、进取的城市风尚,在全市上下形成共同关心长沙未来、共同维护长沙形象、共同推动长沙发展、共同建设长沙文明的浓厚氛围。二是培育创新求变的文化。在创新理念上,要把敢为人先的城市精神内化于心,大力倡导全国争先、中部领先、全省率先的目标定位,在全市形成追求理想、追求文明、追求卓越、追求奉献的良好导向。特别是摒弃自以为是、安于现状的文化心理,想别人没想到的,干别人不敢为的。在创新领域上,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城市建设管理模式、两型社会实现形式,谋划新思路,开创新局面,使创新文化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在创新主体上,各级领导要示范,党员干部要先行,引导和鼓励市民特别是知识阶层为长沙发展而锐意创新,奋发进取。三是培育诚实守信的文化。加大法制教育、法制建设力度,形成依法办事、依规行事的良好导向,让投机文化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引导干部群众树立诚信理念,实现重义与谋利、利人与利己的有机统一。从政府、企业、个人三个层面入手,构建诚信长沙建设体系,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采取宣传教育、激励约束、典型示范等形式,让干部群众在发展实践中自觉做到不说谎、不作弊、不制假、不欺诈。四是培育精细严谨的文化。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思想教化,引导全市上下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观念,坚定求实务实的信念。注重典型示范,在城市经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践行精细化理念,使之贯穿于每一个项目、渗透到每一家企业。注重规范约束,建立精细化的经济发展体系、社会评价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形成重实干、重细节的工作 “指挥棒”。
二、经济发展要从文化切入
城市文化是城市经济的动力源泉。生产力越发达,经济与文化的关系就越密切,文化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引导和支撑作用就越明显。大到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小到企业生产管理和名牌产品的创立,经济创造实质上就是复杂的文化活动。与发达城市相比,长沙经济的文化元素、文化含量和文化推动力还有所欠缺。特别是在提升城市国际化、城乡一体化、产业高端化、发展两型化水平方面,文化的导向、凝聚和辐射功能还大有文章可做。一是从文化意识看,自觉性不够。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有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形成强烈的文化意识。有的对文化看得很“轻”,习惯于将经济当主角、把文化当点缀,习惯于就经济抓经济、就文化说文化;有的把文化看得很“浅”,把它简单地等同于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写写画画、看书看报,不能深刻理解其内涵与外延;有的把文化看得很“虚”,认为既不能产生GDP,也不能产生财政收入,没必要花钱买吆喝;有的把文化看得很“远”,觉得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没具体项目来得快、来得实,难以做到同步谋划、统筹兼顾。二是从文化内涵看,渗透力不强。在设计领域,工业设计、广告设计、服装设计、家居设计等方面缺乏创意高度,在外观、造型上缺少文化元素,同时设计企业和设计人才也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在商业领域,一些本土企业对省外的文化影响和文化辐射有限,众多老字号品牌的创新和文化传播跟不上,没有达到“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境界。湖南人喜欢吃湘菜,但是湘菜所蕴含的文化精髓是什么?为什么爱吃辣椒、臭豆腐、红烧肉?有什么文化内蕴?研究得不透。在旅游领域,线路、景点和产品少了一些特色创意和文化包装,以至于单个不经看、整体不显眼,难以产生强大的爆发力和吸引力,难以让旅游成为文化之旅、精神之旅。三是从文化资源看,整合度不高。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经济正处于走向新一轮发展的转型阶段,资源分布较散,产业布局较散,比较突出的是没有大规模的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形成不了强有力的聚集效应,支撑不起文化强市的脊梁。四是从文化营销看,含金量不足。就文化本身而言,主要品牌集中在歌厅演艺、影视制作、卡通动漫等方面,品牌价值的跨领域、跨行业带动能力不强。就城市整体而言,一些工业品牌、商业品牌、娱乐品牌、生态品牌只代表某个行业形象,没有形成整体传播效应,难以充分反映长沙的城市形象和城市魅力。
综合以上因素,经济发展从文化切入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用强烈的文化意识来引领。要树立文化自觉,善于用文化视野谋划发展、用文化理念提升发展,让文化与经济互动、与科技对接、与旅游共舞,形成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化的良性循环。首要的是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中央的要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营造文化氛围,引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追求文化创新,培育更多的像三一、远大、白沙、梦洁等富有文化含量的知名企业,注重用文化来助推各类大型节会、各类经贸活动,使长沙经济形成特色鲜明的文化符号。要凝聚文化力量,从不同层面推进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是用丰富的文化元素来增值。工业产品的设计、包装、营销要注意挖掘文化内涵,从做产品转向做创意,不断提升含金量和附加值。像耐克、可口可乐、肯德基、麦当劳一样,让工业产品打下长沙的文化烙印。商业经营的店牌、商标、装修、陈列要注意彰显文化品位,让顾客既能消费产品、更能享受文化,培育类似于北京王府井、上海南京路的商业文化。旅游行业的规划、宣传要注意提升文化价值,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环节提升文化品位,把长沙屈贾之乡、楚汉名城、伟人故里、红色摇篮等文化资源用好用足用活,实现观光游、休闲游、体验游的有机结合,并创作一批实景演出、文学精品和影视佳作,让长沙旅游更加吸引人、震撼人,使之成为游客触摸长沙文化脉搏、感知长沙文化神韵、吸取长沙文化营养的重要载体。三是用发达的文化产业来支撑。围绕市场化作文章,通过体制改革、政策配套,打破所有制的束缚和资金链的短缺,支持国有文化单位放开手脚做产业,鼓励民间资本和风险资本放心大胆做文化。围绕高端化作文章,充分利用数字、网络、信息等高新技术,大力培育数字媒体、数字出版、手机电视、手机动漫、现代传媒、电视购物、网络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力求突破一个点、赢得满堂红。围绕集约化做文章,精心打造湘绣、印刷、动漫、创意、艺术等文化产业园区,构建几个具有带动力和辐射力的产业集群,形成以“一江两岸”为主轴,以主城区和先导区为两翼的战略格局。尤其是要以大河西先导区为平台,筹建起点高、立意新、功能强的大型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构建环岳麓山文化创意产业圈,引爆长沙的文化创意产业。四是用响亮的文化品牌来提升。从文化本身来讲,要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推出一批原创首发、形式新颖、影响广泛的文化精品,推出一批“名人牌”、“名品牌”和“民俗牌”,使之逐步成为凸显长沙地域形象的文化标识。从城市整体来讲,要借鉴青岛、大连等地的经验,整合城市资源和文化元素,进行高明的策划、精巧的包装和强力的推介,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树立起长沙独特的城市形象和品牌魅力。
三、城市建设要将文化融入
一座城市如同一尊艺术雕塑,外界对它的印象包括直观感觉和心灵感受。直观感觉主要是指建筑品质,也就是城市的硬件;心灵感受主要是指文化品位,也就是城市的软件。品质和品位,构成了城市的形象和灵魂。长沙作为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但在建设过程中如何发挥文化优势、彰显文化特色,还需要进一步挖掘。一是城市定位欠清晰。纵观国内外众多城市,都有其个性鲜明的整体定位。巴黎的浪漫之都形象,香港的东方之珠形象,杭州的人间天堂形象,均耳熟能详。而长沙的城市整体形象,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清楚。主要是形象塑造与城市建设发展不同步,两者没有真正做到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发展。比如历史古城、文化名城、革命圣城、山水洲城、发展新城等,都只代表一个方面,特色不鲜明,整合度不高,整体感不强。正因为如此,外界容易片面解读、误读,“脚都”等称呼随之而来。二是城市标识不鲜活。一座城市形象总会伴有一定的标识。长沙还没有形成独特的城市标识和统一的传播口号,城市形象的直观感不强,广大市民的认同度不高。比如城市徽标、城市市歌、城市地理标识等,还比如主题文化影视剧、主题文化宣传品、主题文化口号、主题文化晚会等,都应深入、系统开掘。同时,已有的广场、景观、雕塑、招牌等城市标识缺乏系统性,在理念、行为、视觉上缺少冲击力,特别是文化表征不鲜明。比如楼宇的名称,什么“畜牧大楼”、“粮油大厦”、“沿海大厦”、“物回大楼”、“日杂大楼”等,街头门店招牌更是五花八门,什么“猪脑壳土菜馆”、“王八炒货店”、“人民公社大食堂”等。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比较零散和单调,与建筑、景观、生态不太和谐统一,留下了不少修修补补的痕迹。三是城市建筑缺特色。长沙这座城市给人的总体感受是:“土不土、洋不洋、新不新、旧不旧”,没有什么灵性和个性。具体而言,主要是三个方面,即色彩上比较凌乱,花里胡哨,五颜六色,整个城市就像一张“大花脸”,不清澈、不协调、不素雅。设计上缺乏特色,虽然有北美式、欧美式、地中海式等各种建筑样式,但真正具有湖湘文化内涵和长沙本土元素的不多,高度、造型、用材等方面不讲究,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多半是千人一面的“火柴盒”和四平八稳的“豆腐块”,容易产生视觉污染和审美疲劳。就标志性建筑而言,究竟是古代的“岳麓书院”、“天心阁”,还是现在的“火车站”、“贺龙体育场”,抑或是建设中“两馆一厅”,似乎不太清晰。整体上还需统筹,尤其是如何将每一座建筑融入长沙的山水洲城和历史文化名城风格,需要在规划设计上调控、在规划执行上强化。
针对城市建设文化融入不够的问题,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来加以改善。一是要塑造整体形象。要遵循惟一性、排他性的原则,找到城市的个性、灵魂与理念,给长沙一个准确的定位。根据发展需要,适时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强化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更加突出地域特色、文化品位和现代质感。历史与现代、古城与新城要通过文化这个桥梁,科学地对接,巧妙地融合,使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对“一江两岸”的建设,应更好地融入文化、张扬文化,绿化、景观、雕塑等各个环节体现整体感和文化味。要注重文化规划,从物质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制度文化层、心理文化层四个由浅入深的层面来进行系统考虑,让城市形象给人留下难忘的第一印象。特别是历史遗存和传统文化,要加大保护和发掘力度,让它们为展示长沙的楚汉名城、伟人故里、湖湘风情而添彩。二是要形成个性标识。可以借鉴“企业识别系统”模式,创建长沙的“城市识别系统”,由此来“感知”创新型城市的文化特质并借以提振“城市营销”。要突出城市主题文化,形成一系列主题突出的景观、建筑、规划系统,打造一系列主题文化影视剧、宣传品、歌曲、节目,形成综合性、通俗性、唯一性有机统一的“核心磁场”,让市民高度认同,向外界大力推介。要明确城市传播口号,做到精妙传神、琅琅上口,像“不到长城非好汉”、“桂林山水甲天下”、“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一样植根于人们的内心深处,产生广泛的国际影响。要强化城市地理标识,形成独特的、个性化的城市风格及其所表达的地缘“文化元素”。像橘子洲、“两馆一厅”一样的城市标识工程,“十二五”期间有必要再打造几个,特别是应倾力打造一个以上的主题文化公园。武广新区、先导区包括西湖、梅溪湖、滨江新城的建设,应从顶层设计入手、从具体细节雕琢,留下鲜明的文化痕迹,打下深厚的长沙烙印。三是要彰显建筑风格。细节是最具说服力的城市话语。通过对道路、桥梁、楼宇、景观、雕塑、城市色彩的精心设计,做到一花一木总关情、一路一灯显用心、一楼一店出水平,形成“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的审美效果。在建筑设计上,应讲究现代文化品位、注重湖湘文化特色,形成风格各异而又浑然一体的视觉感受。在亮化工程上,应更加衬托文化、体现美感,使长沙的山水资源、独特风貌和文化特色充分显现。在打造城市的过程中,既要由规划专家设计,也要让画家、诗人、作家来品评;既要请领导拍板,也要让民众举手;既要请精英参谋,也要让“草根”说话,做到集思广益、共建名城。
四、生活品质要重文化注入
市民的生活方式往往体现城市的生活品味。纵观国内外城市,它们的生活方式有的豪放,有的精致;有的前卫,有的保守;有的丰富,有的单调。就长沙而言,市民生活追求时尚、快乐、多元,对提升人气、增强认同有积极意义。但与有质量、有品位的城市生活相比,还有不少差距,还缺文化内涵。一是重玩乐,轻学习。爱热闹、爱玩乐是长沙人的秉性,并形成了一定的氛围。从文化消费支出结构看,长沙市民消费书报杂志的比例仅为19.1%,歌厅、足浴保健、酒吧成为市民最为欢迎的休闲娱乐项目。从文化消费热点看,知识文化型消费较少,休闲娱乐型消费较多。调查表明,在娱乐消费中35.1%的人喜欢玩麻将、玩扑克,平均每天从事棋牌活动在1小时以上的占到了32.2%,而平均每天阅读书报时间在1小时以上的人数只有28.4%。可见,在追求享受与追求学习之间,市民更偏向于前者。玩风盛,就意味学风不浓。这对于提高城市生活的文化品质,是一种环境制约。二是重物质,轻精神。除了爱玩,长沙市民还有爱吃的特点。城市周边满眼都是土菜馆,哪里有新店开张,哪里就生意火爆。尤其是夏秋季节的夜宵摊,可以说随处可见、水泄不通。吃香的,喝辣的,成为不少市民热衷的生活方式。同时,市民的消费观念相对超前,讲究及时行乐,“今朝有酒今朝醉”。去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长沙的住房消费、汽车消费、购物消费等不降反升,说明市民的消费欲望是强烈的。但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比重约为6%左右,尚不到10%。一些高雅音乐、高雅舞蹈、高雅艺术等高端文化,更是远离市民生活的视线,反映出市民的文化消费理念和日常生活习惯还处在重物质享受的低层次阶段。三是重形式,轻内容。长沙市民的生活形式可谓丰富多彩。吃、穿、住、行的多元化特质,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夜生活的繁华,在全国屈指可数甚至独占鳌头。但就内容而言,还谈不上品质生活。在硬环境上,城市文化设施、文化阵地还满足不了市民的文化需求,看电影、看演出、看比赛对普通市民来说门槛比较高。在软环境上,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销售还跟不上市民的文化追求,尤其是内容方面缺精品、缺佳作的问题比较突出。比如说源自长沙本土的文学作品、舞台作品和电影作品不仅质量难以令人满意,而且数量十分有限。
总而言之,长沙市民的生活品质还需要大力提升。这既有消费能力的原因,也有文化观念的问题;既受客观环境的限制,也受主观心理的约束。要使长沙成为品质生活之城,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一座城市要增强文化内涵,需要从各方面注入文化符号。从有形的方面来讲,机场、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要多建城市小品和历史遗址标志,比如“南学会”、“飞虎营”、“湘江评论”、“文化书社”等;历史街区、历史文物的保护要进一步加强,让市民和游人可感可记。特别是长沙历代名人文化资源异常丰富,值得大力开发利用。城市灯饰、楼宇名称、商厦招牌等,要增强文化性、艺术性,从每个细节来彰显文化品位。从无形的方面来讲,要弘扬传统文化、繁荣群众文化,营造一种时时处处能够感受文化魅力、参与文化活动的浓厚氛围。比如将“百团汇演”进一步品牌化、长效化,扩大参与面,提升影响力。比如加快推进“书架子工程”,不断开展“读书月活动”,让城市充满书香、形成风气。二是建设便利的文化设施。图书馆、博物馆、音乐厅、文化馆、艺术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大型文化设施要建好,更要用好,使之成为市民享受高端文化的大众平台。要立足基层、面向群众,通过财政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办法,在社区、学校、企业建设各类文化设施,开辟各类活动场所,让广大市民近距离接触文化、多方面享受文化。三是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主要是三个层面:在创作上,要围绕影视、文学、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形式,立足长沙本土,挖掘各类题材,每年推出一批既叫好又叫座的精品力作。在传播上,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更加突出文化传播,多一些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少一些娱乐消遣、粗俗媚俗的。在消费上,要大力发展现代文化流通组织,推进出版物、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影院线和文艺演出场所的连锁经营,推行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让群众便于接受、乐于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