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从农村破题,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大幕。
30年后的今天,农村改革又到十字路口——10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经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被视为“新一轮土改”发轫的信号。
而在中部农业大省湖南,省会长沙正积极开展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一切有益尝试。根据长沙市委市政府最新出台的文件精神,市财政今后将每年安排400万元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专项扶持,并逐年增加。
□“农村土地流转·湖南范本”系列报道之一
【样本】农民高价卖粮,公司赚钱欢
10月10日,长沙地区普遍降温,从市区到长沙县沿途的农田里鲜有人作业,开慧乡粮食产业园内却是一片忙碌景象:3万吨容积的粮库已经装满一半,烘干车间的机器日夜运转……
“国家指导价85元/50公斤,基地价110元/50公斤。”粮库外标明的价目表让记者十分好奇,所谓“基地价”竟然比国家指导价整整高出30%%?园区项目负责人王杜平介绍说,开慧粮食产业园暨湖南金山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优质稻产业化开发项目是长沙市现代农业十大标志性工程,开慧乡境内有三个村级股份合作社是金山公司的优质稻签约生产基地,由公司提供稻种、监督种植,再按高于国家指导价的价格统一收购。因此这种“以地入股、高价卖粮”的方式吸引了当地不少农民加入。
“公司多出的这30%%可一点都不亏。”王杜平细细道来,签约合作社的粮食从播种、施肥、灌溉、收割都由基地全程监控,产量和品质均得以保证;以家庭为单位买肥料、用农机不划算,而基地实行规模化生产就可以大大降低成本,还能杜绝假冒伪劣农资的危害。最重要的是,过去基地搞大面积种植需要跟农户挨家挨户打商量,现在以村为单位成立了股份合作社,管理也更加方便。
这么一来,算算节省下来的生产成本和优质大米的市场差价,即使高价收购粮食企业还是有钱赚。
【改革轨迹】土地入股,大规模集约化经营领跑全国
2008年9月26日,长沙市4.5万农户、15万亩土地入股组建的38个农村合作社,分别与隆平米业、金山粮油等16家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成功对接签约,开创了全省乃至全国农村土地大规模集约化经营的先例。
据长沙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副局长苏绍君介绍,自2003年长沙市政府推出《关于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来,各种形式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不断涌现。
截至2007年底,全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面积达119.63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9.2%%,其中流转耕地面积52.1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4%%;全市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41家,带动农户达31万户,占全市农户的近1/3。其中,以土地股份合作社形式出现的农民合作组织约占总数的一半。
“这些数据跟全国其他地区比较并不突出,但以如此大规模、高规格的形式集中经营农村土地,长沙市绝对是改革的排头兵。”苏绍君称,长沙市在发展专业合作组织过程中,发现这些组织因为规模小,时常摸不到市场的脉搏,抗风险能力弱。与此同时,一些龙头企业对建立大规模基地的需求也十分迫切,企业也苦于找不到与众多农民合作的平台。为此,长沙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做了一次“红娘”。
在其组织的集中签约中,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县北山镇明月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签约,入社农民318户,入股土地面积达1125亩,已与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1000亩蔬菜订单,预计合作社销售收入将达1200万元,返还农民红利达750万元。■记者谭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