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星辰在线7月15日消息(记者 罗芳)长沙大幅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记者从上午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沙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50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提高20元,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三无”人员补助水平分别提高70元、30元,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执行。据悉,这是长沙历次低保提标中幅度最大的一次,30万城乡低保对象受益。
为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众同步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近日长沙市政府决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和长沙高新区从220元/人.月提高到270元/人.月,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县从170元/人.月提高到22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区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从200元/人.月提高到270元/人.月,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从130元/人.月提高到160元/人.月,其他特困对象补助水平从30、40、50元/人.月分别提高到50、60、70元/人.月;四县(市)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从150元/人.月提高到220元/人.月,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从100元/人.月提高到130元/人.月,其他特困对象补助水平从25、30、40元/人.月分别提高到45、50、60元/人.月。此次提标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长沙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承诺,1-7月新增保障金将于7月底前全部补发到位。
据长沙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长沙市目前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24万户11.5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5%;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3万户18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总数的4.4%。此次低保大幅度提标,全市每年需增加保障资金1187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增加6898万元,农村低保增加49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