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22日在区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新亮,副主任李学山、卢涛、张振强、张安琪、虞德良及委员共20人。列席会议的有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员袁光磊、金伯康、易敬高,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涂文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亚红,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构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佘国宏以及拟任职人员。受新亮主任委托,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学山主持。
本次会议议题共五项:一是听取和审议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三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草案);二是修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规章制度;三是听取和审议区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四是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的议案;五是有关人事任免。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三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赵文楷介绍的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三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草案)。会议指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三次会议期间工作要点(草案)安排的工作内容较多,主要是便于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全面熟悉人大工作,了解全区工作情况。会议要求:人大办公室要进一步规范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三次会议期间工作要点(草案),报区委同意后正式下发,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领导下,围绕建设“繁荣之区、和谐之区、精美之区”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职,依法搞好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在监督的同时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会议原则同意通过工作要点(草案)。
二是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规章制度(修改稿)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赵文楷介绍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规章制度的修改情况。会议指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规章制度(修改稿)是根据《宪法》、《监督法》、《组织法》、《代表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修定的。会议要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对法律法规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规章制度的学习,尽快进入角色,熟悉人大工作。会议原则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修改稿)。
三是听取和审议了区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赵文楷所作的区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通过这个工作报告。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长沙市芙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长沙市芙蓉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四是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邓咏涛宣读的《关于芙蓉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的议案》。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这个议案。根据长沙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请求更名的答复》,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此次更名不涉及机构升格和增加人员、编制等问题。
五是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委主任徐敬先提出的长沙市芙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芙蓉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各工作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草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这个建议名单(草案)。
任命:
张安琪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徐敬先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严鑫、宋涵惠、黄继文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叶建海、李旭、李健康、陈克非、罗丽芬、林金龙、赵月、侯跃、谭卫星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献忠、张灿宇、胡艳萍、舒建湘、谭镇文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大农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孔金山、龙挺、刘家银、李志、岳霞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高、陈静、杨帆、杨国强、黄新志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委员;
余波、李勇、周平勇、喻华芳、谭强彪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涂文清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该人事任免议案。
任命:
佘国宏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娄国华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高国宏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商务局局长;
李玮玮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财政局局长;
周见阳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局长;
余 红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许平波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司法局局长;
马京沙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局长;
李凤英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事局局长;
任 健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志琪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局局长;
梁建武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局长;
成良访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罗菊华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卫生局局长;
柳 钢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审计局局长;
陈碧展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邵国金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监察局局长。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亚红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该人事任免议案。
任命:
徐青山同志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潘明同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新亮和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涂文清对任职人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张新亮主任强调:一是要增强责任感,牢固树立为民意识。作为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人,一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要做到工作上肩、责任上肩,共同把各项工作做好;要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每开展一项工作,每作出一项决定,都要多为人民群众着想,多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努力打造为民政府。二是要加强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作为部门负责人,自身素质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一个部门工作的业绩。要通过不断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创造性地开展好本部门的工作。三是要努力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政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各位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工作,全面或超额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四是要廉洁从政,带好班子树好形象。作为政府组成人员,要从严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的纪律,带好班子和队伍,树立良好的形象。五是要增强人大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在工作中,大家一定要依法办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争取人大的工作支持。
涂文清常务副区长指出:一是加强学习。希望任职人员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二是扎实工作。希望任职人员立足自身岗位,保持奋勇争先的工作精神,争创新的更大的业绩。三是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希望任职人员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争取人大的支持。
另外,会议就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的情况报告进行了有关说明,原定该议题向三届人大第一次常委会报告,但由于近段工作较多,区财政的最后数据和结果还未完全出来,主任会议向常委会提出,该报告委托主任会议初审后再提交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征求了各位委员的意见,会议一致同意在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之前,主任会议再对区人民政府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的情况报告进行初审,然后提交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通报了两项工作安排:一是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街道分工安排。张新亮联系东屯渡街道、东岸乡政府;李学山联系解放路街道、浏正街街道;卢涛联系火星街道、马王堆街道;张振强联系湘湖管理局、五里牌街道;张安琪联系府后街街道、文艺路街道、都正街街道;虞德良联系朝阳街道、韭菜园街道。二是不驻会的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工委安排:莫建锋、侯建联系农业财经工委;常立新联系教科文卫工委;简伯华联系城建环保工委;严鑫、黄俭联系法制工委。
最后,张新亮主任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希望和要求并与大家同勉: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人大工作的法律性很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光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更重要的是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熟悉和灵活运用好法律法规,并在工作中监督和检查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有效执行。二是要增强责任感,提高履职的自觉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常委会组成人员肩负着全区40多万人民的重托,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必须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三是要增强党的观念,实现党的意志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自觉接受区委的领导,人大常委会在作决定决议时要把党组织的意图与人民群众的意愿有机地统一起来,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要强化人大意识,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有浓厚的人大意识,要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讲话处事;严格依法办事,为常委会自身建设献计出力。五是要立足本职,做好工作,树立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努力做好工作,争创良好工作业绩,树立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来源:人大办)